假如对心理咨询的效果开展客观研究,应做下列工作中:
设对照实验。除咨询组以外,还须要一个没经资询的组做为对比。对照实验在主观因素、年纪、性別、难题种类及比较严重水平和现病史长度等层面,必须与咨询组类似。
任意分配。求助者应任意的被分派到咨询组及非咨询组,最好2组人不清楚谁已经接纳资询。用用药治疗时,那样做并不会太难,即让一组服真药,另一组则给安慰剂。但是这类双盲法在应用个人行为治疗法和精神分析疗法时,基本上没法效仿。这样的事情下,最好是跟这些未资询的求助者说,她们被分配再下一批,也要等好多个月。
客观得分。对料想到将会产生变化的个人行为应事前讲明白。资询前、资询以及资询后,对这些至关重要的转变(如抑郁、性欲望、社会发展工作能力等)务必用靠谱的技术性点评,并由客观的观测者开展。求助者和咨询师的汇报并不一定靠谱。
考虑到胜任力。应由最有工作能力的资询权威专家采用最合适的资询方式。那样一旦资询不成功,既不太可能抱怨咨询师没工作经验,也不容易责怪资询方式不适合。
开展随诊。资询刚开始3~6月后、资询完毕时、多年以后,必须对功效开展点评,那样才可以表明心理咨询的最近功效和中长期功效。
虽然从理想化的视角说应合乎左右研究标准,但实际中都还没一种研究能符合实际所述理想化规范,由于求助者并不是做测验用的小动物;任意选择的对照实验不可以延迟到2年之后再治,即便延迟好多个月也难;人和人之间对比,或异常的个人行为中间对比,是很艰难的;另外,根据资询而产生的准确转变也不太可能彻底讲明白。殊不知,迄今所累积的研究直接证据還是能表明心理咨询实效性的。
进一步的研究觉得,全部的心理咨询方式均合理,但只能依据实际的求助者和实际的心理健康问题谨慎地采用最好的资询具体方法,才可以充分发挥他们较大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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