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我了解的稍微多一點,不過也不一定完全準確,只不過我覺得是比較合理的一個解釋,此女一共做過4次核酸檢測,其中2次是社區安排的集中檢測,1次是因發燒要去醫院就診,就診前必須要做的核酸檢測篩查,1次是自己去中日友好醫院掛號做的檢測。
先說下社區安排的檢測,按照國家防疫部門的要求,經過新發地的人員需在家隔離14天,并做兩次核酸檢測正常才可解除隔離,該女子6月14日曾到新發地關卡處短暫停留,故回來后上報社區,社區就按政府要求對她進行隔離并做了第一次核酸檢測。
6月18日該女子出現發燒癥狀,被120送到航天中心醫院就診,又做了第二次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故治療后又讓她回家居家隔離
6月29日該女子解除居家隔離,按政府要求,隔離期滿后還需再做一次核酸檢測,故6月30日社區又安排該女子做了第三次核酸檢測。
因該女子自述家庭有問題,家暴離婚等不良環境,故希望回老家重慶休息一段時間,因北京出京需要提供7日內核酸檢測證明。因為該女子在社區安排下做的兩次核酸均是沒有電子版檢測報告的,在醫院做的核酸不知有無報告,而且就算有報告也過期了,所以該女子才自行前往中日友好醫院做核酸檢測,等拿到檢測報告后好安排出京事宜,后來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
以上就是該女子為什么做了4次核酸的原因,也是道聽途說不一定正確,但是我個人覺得是比較合理的解釋。